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銀行類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是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和青島市分行,代理結算行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山東省分行和青島市分行。
2、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國家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成人高校、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省同一個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利息分別是多少?
(1)貸款額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最高額度不超過6000元,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問題。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貸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
(3)貸款利率及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息按年計收。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支付,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4、怎樣申請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首先要通過貸款資格審核。當年參加高考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所在中學(含職業中專和職業高中)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核。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在校生向所在學校提出貸款申請,由學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在部屬及外省高校就讀的山東生源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由學生所在學校參照我省政策要求進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貸款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辦理相關申請手續。
5、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辦理哪些手續,提供哪些證明材料,到哪里辦理?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辦理以下手續并提供相應材料:
(1)新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就讀所在高級中學領取并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
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需在就讀高校領取并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在校生)》(以下簡稱《申請表》,一式兩份),并由學校開具《山東省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以下簡稱《貸款證明》)。
(2)持《申請表》和《貸款證明》(僅限于在校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蓋章。
(3)借款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下材料一同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
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在校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山東省高校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④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⑤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⑥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新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適用于新生)》(已加蓋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公章);
②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③學生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
④戶口本及復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頁、家庭索引頁和學生個人頁)2份;
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原件。
(4)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審查通過后,學生與共同借款人一同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同,并填寫合同回執單。
(5)到所在高校辦理合同回執單(所有信息必須填寫無誤,否則回執單無效),并由學校將回執單及時寄給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6、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如何發放的?
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相關材料審核通過后,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為學生集中開戶,辦理活期存折(該存折還將用于還款,學生需妥善保管)。當地郵政儲蓄銀行先將學生所貸款項劃撥到學生賬戶,然后由學生賬戶劃撥到學校賬戶。
7、如何辦理還款手續?
學生在校及畢業后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內學生可以只付息不還本。寬限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1)貸款本金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本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進入還款期后,借款學生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還款計劃,每年還本日5個工作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本金存入還款賬戶,郵政儲蓄銀行將從中代扣。
(2)貸款利息償還。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付息日(貸款最后一年為當年8月31日),最后一次償還貸款本金時利隨本清。借款學生自畢業當年起,每年在付息日5個工作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入還款賬戶,郵政儲蓄銀行將從中代扣。
(3)提前還款。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還款時,借款學生應提前30天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8、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借款學生申請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后需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未按貸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的,銀行將收回全部貸款。
(2)未按貸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將根據實際逾期金額和逾期天數計收利息,執行利率為合同約定貸款利率的130%。
(3)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約行為已載入全國個人征信系統。嚴重的違約行為將導致今后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申請信用卡,并影響在有關單位就業時的誠信審核。
(4)對于嚴重的違約行為,將在不通知借款學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大學生就業網、學歷文憑查詢網、國家助學貸款網等相關媒體公布違約學生的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