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
報到是指畢業生在規定期限(3個月),持有關材料到簽約單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1、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省內院校畢業生和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和單位要求的有關材料直接到接收單位辦理報到手續;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的,須持就業報到證、“來魯就業申請表”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當年的招生大表(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到我廳辦理審核后,再到接收單位辦理報到和落戶等手續。
2、未就業省內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省內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登陸“就業信息網” ,使用“網上報到”欄目,按系統提示完成“網上報到”后,持簽發到各市、縣人社部門的就業報到證、畢業生證書、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 到相關的人社部門辦理報到、落戶等手續。
3、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回省報到的(含報到證簽發到省人社廳報到的)→在“就業信息網”上注冊后,持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設區市)人社部門辦理報到、激活網上賬號和落戶等手續,省人社廳不再辦理簽轉手續。
二、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離校時就業報到證簽發回生源地人社 局的畢業生,在規定期限(自 畢業 之日起2年)內落實就業單位后辦理的派遣手續。
1、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登陸“就業信息網” →與接收單位在網上簽訂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暫不具備網上簽約條件的,可以“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簽訂網上協議 。具體操作如下:畢業生登陸“就業信息網”進入個人專區,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將接收單位信息錄入到網上并下載打印出來)→網上鑒證→打印并加蓋公章→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負責鑒證的人社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2、省內院校畢業生出省就業→與外省的接收單位簽訂由學校領取的三方協議→向學校提出“省外就業申請” →經由學校審批通過“省外就業申請”后 在“就業信息網”上錄入簽約信息→到生源地人社部門開退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廳辦理派遣手續。
3、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持原學校發的就業協議書與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走網上簽約流程或由簽約單位將協議書信息錄入“就業信息網“→到負責鑒證的人社部門辦理鑒證和派遣手續。其中異地就業的(含人事代理的),須出具原報到地人社部門同意其異地就業的函。
三、調整改派
畢業生的調整改派是指就業報到證已簽發到接收單位,在改派期(自畢業之日起1年內),因特殊情況與原接收單位解除就業協議,申請回生源地或與新單位簽約后辦理的派遣手續。
1、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改派→畢業生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通過“就業信息網”上解約,打印解約函(或由原單位出具紙質解約函)→登陸“就業信息網”與新接收單位在網上簽訂就業協議書(用人單位暫不具備網上簽約條件的,可以“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簽訂網上協議 。具體操作如下:畢業生登陸“就業信息網”進入個人專區,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將接收單位信息錄入到網上并下載打印出來)→網上鑒證后, 打印并加蓋公章→就業協議書鑒證和派遣手續由新接收單位的同級人社部門辦理。
2、 省內院校畢業生出省改派→畢業生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通過“就業信息網”上解約,打印解約函(或由原單位出具紙質解約函)→向學校申請省外就業→經由學校審批通過省外就業申請后 在“就業信息網”上錄入簽約信息→與外省的接收單位簽訂由學校領取的三方協議→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廳辦理派遣手續。
3、 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改派→持原學校發的就業協議書 與新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走網上簽約流程或由簽約單位將協議書錄入“就業信息網”→與原就業單位的解約函→帶 報到證及 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單位同級人社部門辦理鑒證和派遣手續。
4、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畢業生在省內改派→在省人社廳畢業生就業處辦理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畢業生來魯就業就業審批手續→與新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與原就業單位的解約函→原單位是省內的帶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單位同級人社部門辦理鑒證、派遣手續;原單位是省外的,由原報到證簽發部門辦理。
5、解約后回生源地畢業生的改派→省內院校山東生源的畢業生帶報到證、解約函到生源地市級人社部門辦理;省內院校非山東生源的畢業生帶報到證、解約函、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接收函到省人社廳辦理;省外院校山東生源原就業單位在省內的,帶報到證、解約函到生源地市級人社部門辦理。
四、落戶
(1)落實就業單位的省內院校畢業生,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接收單位報到證明》和《戶口遷移證》辦理落戶手續。
(2)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山東生源畢業生,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遷入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落戶介紹信》在其家庭戶口所在地辦理落戶手續。
(3)落實就業單位的外省院校非山東生源畢業生到接收單位報到后,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高校畢業生來魯就業申請表”、《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報到證明和戶口遷移證辦理落戶手續。“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高校畢業生來魯就業申請表”須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凡未蓋章的,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五、報到證補辦
《就業報到證》是畢業生報到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畢業生在派遣期內遺失報到證,應持當地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 、畢業學校 就業部門 出具的情況證明和報到證副本原件,及時到原《就業報到證》簽發部門申請補辦。
六、外省籍畢業生來魯就業審批手續
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畢業生來魯就業須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
畢業生登陸“就業信息網”注冊后,打印《省外院校非山東生源高校畢業生來魯就業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持“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印章的招生大表復印件、就業報到證原件(畢業離校前未簽發報到證的憑就業推薦表原件),到山東省人社廳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核同意后可在信息網上 與接收單位簽約。
七、就業協議書鑒證
省內院校畢業生在省內落實就業單位的,應與用人單位在“就業信息網”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由用人單位的同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網上鑒證手續。省屬或中央駐魯單位由省人社廳辦理;市屬單位由市人社局辦理;縣及以下單位由縣人社局辦理;無上級主管部門的單位,經縣級以上人才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由同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省外院校山東生源畢業生落實省內就業單位的,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學校制發的紙質《就業協議書》,并由用人單位將《就業協議書》信息錄入到“就業信息網”上后帶其紙質《就業協議書》到同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鑒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