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3期《新華文摘》轉載我院徐艷芳副教授在《宏觀經濟管理》2013年第8期上發表的論文“促進我國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有關觀點如下:
近年來,文化產業在我國GDP中所占比重逐步提升,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逐漸增強,但同時也暴露出發展的不成熟與缺陷,可持續發展問題凸顯。研究我國文化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機制問題,不僅對于文化產業本身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有助于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一)以保護和開發有機統一為出發點,實現文化產業要素的可持續利用。首先是文化資源的保護與深度利用;其次是挖掘與保護文化產業人才;再次,實現文化產業資本經營的集約和高效。(二)以產品為中心,引導文化消費繼續擴大。從總體趨勢看,文化產品的消費意識越來越強、消費群體逐漸擴大、消費能力越來越強。但從文化產業的市場規模分析,文化產業行業市場發展并不均衡,有些行業的發展還相對滯后。擴大新興領域的文化消費必須走產品為中心的道路,用具有吸引力的產品刺激市場。(三)以創意為核心,促進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要積極創新文化與科技管理體制,加快推進國家、地方、企業各個層面的文化與科技創新管理體制改革。(四)以改革創新為核心動力,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